致百度李彦宏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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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李彦宏先生,请恕我冒昧的给你写信,打扰之处敬请见谅。在今年我与你领导的百度公司发生了一系列的诉讼案件,如这一事件给你个人带来了一些不愉快的话,我在此深表歉意。
  首先我本人对你和百度公司所取得的成绩深表敬意,李先生青年才俊、胆识过人,在你的带领下百度公司从北大的资源宾馆一直走到了美国的纳斯达克,业绩骄人,国人皆引以为傲,你与百度登上了事业的顶峰!
  然而在掌声和花环如潮水一样的将你包围的时候,在你带领百度公司飞速的奔跑的时候,你是否有时间静下来,仔细审视一下今天的百度,百度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客户向百度提出了违约涨价、恶意屏蔽、点击欺诈等种种问题,对百度又是举牌抗议又是起诉的,难道这此客户都是无理取闹吗?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举牌和起诉的肯定是少数客户,应该还有更多的客户对百度的一系列做法持有异议。我本人曾想成为一个百度的客户,因为我认为抛开百度的企业管理方式不说,单就百度的技术功能来说,我个人认为还是不错的,遗憾的是我没当几天百度的客户,就变成了百度的诉讼对手,从今年6月至今数度与百度对簿公堂,到目前还在进行中。一位曾经的百度客户给我发Email说:“其实百度这样行事主要是因为他们毕竟是才几年的公司文化底蕴不够深,加上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所以公司招进了一批素质比较低下的员工,李颜宏本人并不坏,但他的特长并不是管理。”李彦宏先生,不知您看到这段话有何感触?你不觉得这位客户真的是很令人敬重吗,在你的百度让他伤心得离开的时候,他在找理由为百度开脱;他对你不但没有怨言,反而寄以厚望!我看完这段话时感慨万千,我感受到了这位客户那种对百度想爱又爱不起来的无奈与痛苦。当百度将这样的客户都逼出门槛时,我认为百度确实到了应当深刻的自我反省和检讨的时候了,象这样忠诚的客户都要离开百度这说明了什么呢?当企业失去自己忠诚的客户的时候,可以说就是企业走向衰落之始,这是一个铁的法则。
  或许百度的上市、市场份额的老大、财势的强大等原因使百度多了几分霸气,甚至是有些时候根本就是盛气凌人!不论李先生你是否知晓或承认这一点,但这是事实,我本人就感受颇深,想必还有很多人有此同感。听说李先生以词牌名来命名百度的很多房间,这说明李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是有研究的,中国有句古话叫“位尊而愈卑”,我个人以为这才是百度现在做事所应持有的态度,少一分傲慢,多一份谦逊。
  一个企业如同一个人一样他是有性格和品行的,人交朋友靠的是信,同样企业要维持客户也一样靠得是信。一个企业要想成为一家百年老店,当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其中最重要的应是一个信字。“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无信则不立,企业无信则必亡。
  李先生是山西人,媒体推李先生为现代晋商的领袖人物,我想给李先生谈这样一个关于晋商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开货栈的山西商人,有一个客户在其处存放了一批货,说好三个月后来取。可是过了半年这位客户也没来取货,按行内规矩这位商人可以将货物进行变卖处理了,可是他没有这样做,他一如既住的保管着货物。就这样三十年过去了,商人早已去逝,其儿子也都去逝了,货栈已是由商人的孙子在经营。一天,一个人手持一张货单来到货栈问这张单是否还可以取货,原来此人就是三十年前那位客户的孙子,商人的孙子遂将保存了三十年仍完好如初的货物交给客户的孙子。此事被传为天下美谈,这个货栈也由此一举天下闻名,靠一个信字成就了百年基业。
  不知李先生以为百度的“信”如何呢?但我实在不敢恭维。就以发生在我个人身上的事为例说说吧,此事也是我与百度公司一系列诉讼案件的起因。
  2006年5月31日我在世纪金源饭店参加了百度公司举办的一个业务推广会,会上百度公司的业务员反复向我和在场的数百名客户说,百度的竞价排名起价仅为三毛钱,其实百度在此之前早已宣布了涨价。在受到这样宣传的情况下我与百度签订的竞价排名合同,并当即交付广告费,百度的工作人员对我说明天就能开通后台。第二天百度的客服告诉我还要再等两天才可以开通后台,直到6月3日我的后台开通了,我登录后发现百度涨价了,关键词起价不再是0.3元,有的词起价就已是几块钱。于是我就与百度的客服联系,客服人员竟然对我说是为了客户的利益才涨的价,并说在5月中旬时就公告涨价了,我听后非常气愤,质问为何在签订合同时不告诉我,既然在我签订合同之前就已涨价而5月31日我签订的合同又明确规定起价价格是0.3元,所以我要求按合同约定价格履行,否则给我退款,百度的客服表示款不能退也不能按0.3元履行合同。事情至此我在无奈之下,只有诉诸法律以求解决了,于是乃引出我与百度的一系列官司。
  从诚信角度讲,百度既已在推广会前已作出了涨价决定,那么在推广会上应如实的告诉我和在场的几百名客户,让大家在了解真实情况下进行选择,而不应做虚假宣传,更不应让大家签订一份根本就不可能履行的合同,严格讲这分明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以这种丧失诚信方式来提高收入并以此维持百度在股市上的高股价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危矣!
  李先生身居高寒之处或许对这些问题不甚明了,但不论你是否明确知道这些问题,你都应对百度所发生的这一切负有责任,因为在大家的眼里李彦宏即百度,百度即李彦宏。中国传统文化是非常崇尚“勇”的,勇有各种不同的理解,然而有一点却是大家有共识的,即:闻过而改之乃是大勇。想李先生能成此大业,应是大智之人,大智之人自当有大勇之行。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希望李彦宏先生听得进逆耳之忠言,吞得下苦口之良药,拿出与你的身价相适应的勇气来就相关问题坦然的承认自己的错误,给客户一个明白的交待。如李先生有此勇气,我想你和百度将会得到民众的加倍敬重,一个受到敬重的公司是不会为利润的增长而发愁的。

  北京市合通律师事务所
  张新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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